近日,记者来到北京某电讯移动通讯广场,询问摩托罗拉C289手机的价钱,售货小姐回答为1090元,但是报纸与宣传单上用“惊爆低价”大红数字印着这款手机只有689元。小姐解释:如手机原价为1090元,你在此价格上再加99元为1189元,这样就送你价值380元的附加品,用1189元减去附加的价格,这样正好是689元。记者恍然大悟,再仔细看报纸,才发现“每款机型标价加99元……”几个字,是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数字,几乎所有人都会忽视它。其实,这些大红数字只是“优惠折合价”。记者说:“你们这不是虚假广告吗?”小姐答:“什么虚假,是你自己没看清楚。”
消协人士认为,此种做法是利用人们的错觉,在广告上用字体大小来蒙蔽消费者,是在钻法律的空子。(《生活时报》2002.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