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华书店负责人称,中小学生用书销售额占新疆新华书店销售总额的75%,但利润率仅为0.97%。对新华书店是微利经营的学生用书,到了书商手中,却极为有利可图。新华书店一般只能给学校3%的折扣,而书商则能将折扣提高到30%-50%。另外,书商提供的图书成本低廉,一方面他们在出版环节中往往偷税漏税,另一方面他们人员较少、发行费用高的偏远落后地区不去。于是,各类书商们以高额折扣为敲门砖,堂而皇之地进入了校园。
面对品种繁多的学生用书,学校则提出自由选择更适合学生使用的辅导书的要求。昌吉州几所学校的老师说,为了提高教学成绩,很想选用外地名校出版的辅导书,可是有关部门却不允许这样做。
自治区新华书店副总经理孙玉夫说,新华书店虽然属于企业,但还承担着发行质量可靠的精神产品的重任。其中包括政治类、科技类图书,而这两类图书一般都是亏损经营项目,只能依靠教材、教辅用书发行所得来弥补。
新疆教育厅和新闻出版局出于避免劣质和盗版图书对学生产生危害,以及防止校园滋生腐败现象的考虑,仍继续支持新华书店,要求学校从新华书店购书。但重庆、福建、安徽三省市已在中小学学生用书发行中进行了招标试点工作,明年将在全国范围内铺开。此举表明,竞争机制已经引入,新华书店垄断中小学学生用书的局面将会改变。(《新华每日电讯》2002.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