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下午,张女士的爱人在用其中一张人民币消费的时候突然发现,这张钱是假的。为了挽回损失,两口子一同来到了储蓄所。说明情况之后,储蓄所负责人立刻去监控室调出了当时的录像,经核对,确实是营业员未将人民币检验清楚就交给了顾客。于是银行赔偿了张女士一张百元钞票。
该储蓄所负责人说,当时的录像距离较远,看不清那张人民币是否是假钞,但工作人员没有使用点钞机却是事实,这属于他们的工作失误,应该对客户的损失给予赔偿。他还表示,任何机器都有可能出现个别错误,不能保证绝对没有假钞从银行流出。但只要客户及时发现,并保留相关证据,银行将会退赔损失。(《北京晚报》200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