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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CEO吗

2002-09-0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中国有CEO吗?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如果简单地说没有,好像与事实不符,中国的许多经理人行使的是CEO才能行使的权利。但是,翻看中国的《公司法》,似乎没有CEO存在的影子。

CEO就是首席执行官,它的产生与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重心下移有关。为了提高决策的效率,公司董事会将一部分权利下移给经理层,于是出现了既拥有传统意义上经理的权利,又具有一部分董事会权利的CEO。所以,CEO是建立在经理中心主义基础上的公司内部管理机制。但在我国现行的《公司法》中,内部治理结构权利的重心不在股东会,就在董事会,经理作为董事会的雇员拥有的权利十分有限。

现在,国内各种各样的“O”举不胜举,这些“O”们混淆视听,打乱了公司内部固有的法定治理结构,扭曲了一些大型公司的法律关系,严重影响了市场竞争秩序,为公司之间非法的资产转移提供结构上的便利。如果不正本清源,还公司治理结构以本来面目,那么,中国的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将会出现大的麻烦。可以说,清理CEO以及其他各种“O”,是整顿市场秩序的基础工作,如果这些没有任何权利约束的“O”们大行其道,中国的现代公司制度将彻底走形。

当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也应该进行调整,《公司法》中关于内部治理结构的规定也应该修改。但是,无论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呈现什么样的形态,其权利层次应该是清晰的、科学的。更重要的是,要减少政府对投资人决策的干预,尊重投资者对经理人的选择权。(《南方周末》200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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