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老太太1965年就来到北京王女士家做保姆,户口也随之迁来。王女士是军人,工作繁忙,孩子幼小,一应家务都落在了阎老太太的身上。1994年,王家拆迁分得了两套两居室,王女士和丈夫汤先生住一套,另一套当时说好由王女士的儿子和阎老太太居住。1996年,老太太生了场病,出院回来后就被王家送回了老家。由于她的户口早就迁出,在老家她连一片瓦都没有,无儿无女的老太太只得住到了平谷的妹妹家。老太太不识字,也不懂法律,直到2000年,经人指点,找到了法律援助中心。
今年8月,82岁的阎老太太一纸诉状将王家告上了法庭。认为她在王家当了30年保姆,当时王家是利用她的户口多分了一套房,房子理应有她的一份。根据当时的拆迁法规,仅凭汤先生一个人的户口(当时户口只有两人,一是王女士的丈夫汤先生,二是阎老太太),分到两个两居室可能性不大。
可是王家认为,老太太户口虽然在这里,但她跟王家没有一点血缘关系,所以不应该在王家分房。王家的拆迁房到底有没有阎老太太的份,法院表示还需要进一步审理。(《北京日报》200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