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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奖二百四十万“休”了结发妻

2002-09-1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997年11月,四川省江津市双溪镇农民唐和双与向虹自由恋爱结婚。1998年3月夫妻俩开始涉足传销,仅一个月便血本无归。当年5月,唐和双离家出走去打工。2001年6月15日,唐和双在安徽芜湖购买彩票中了240万元大奖。兑奖后,唐和双隐瞒了中奖的事实,回到了别离了3年的家。此时,女儿已将近两岁。

唐和双一回家便提出离婚,并提出他不要女儿。2001年7月2日两人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向虹仅获得唐和双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共2.5万元。在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唐和双还特别要求注明:当事人双方无任何夫妻共同财产。直到今年7月,向虹才得知真相。

在律师的支持下,向虹于今年8月16日起诉到江津市法院。向虹诉称,唐和双在离婚前中了240万元的大奖,扣除48万多元的个人所得税和捐助希望工程1万元后,唐和双实领191万多元。对此,唐和双应一次性支付她奖金。(《广州日报》200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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