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至9月,国家税务总局调集200多名稽查人员,组成30多个检查组,以山西、山东、四川、河南4省为重点,对白酒行业的增值税和消费税进行了专项检查。据税务总局的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底,共检查上述四省白酒生产企业287户,其中有问题的企业218户;共查补总额4.8亿多元(含滞纳金和罚款),其中增值税4900多万元,消费税4亿多元。
从检查情况看,白酒行业目前存在严重的偷税问题,而且手段方式繁多。白酒行业管理松散,在生产许可、市场准入、情况登记以及生产标准等方面都存在管理不严的问题。检查中还发现一些地方政府干预税收执法的现象。由于大酒厂是地方财政的支柱,一些酒厂与地方政府关系密切,税收执法有时会受到地方政府的干预。(《新民晚报》2002.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