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与一位私人侦探取得联系,佯称自己因为老婆不愿意出来工作,整天在家里看电视,打麻将,身材越来越差,想和她离婚。这位侦探马上表示没有问题,可以帮记者搞定。
记者直接问他:“你们准备怎么做?”
“你老婆不喜欢到外面玩,不是那种水性杨花的女人,你就找时间带她到歌厅,舞厅,迪厅这些地方,或者咖啡厅也可以,就是要劝她少留在家里。然后你找机会晚一点回家,等她一个人去这些地方玩的时候,我们的人就可以和她勾上了。”
“那你们的人和她搭上了后又怎么办?”
“那就容易了!我们的靓仔和你老婆搭上后,不可能总是喝茶聊天嘛!我们会每天了解他们的进展,到了关键时候,我们的靓仔会约她出来,去我们已经安排好的地方。我们早已经在那里布置好了暗拍的最新式设备,到时候你要相片我们可以给你拍相片,你要录像带我们就给你拍录像,给你的是绝对能成为法庭上的证据的东西。”
据了解,私人侦探这一行业,目前在我国并不被承认。其采用跟踪、窃听、录音、自动摄像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即使内容真实,在法律上也同样会被确认为无效。而且,采用非法取证会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和生命财产权,往往会使自己成为被告。(《深圳法制报》2002.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