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建平案被退回公安机关 9月16日,龚建平案被北京市公安局宣武分局移送至宣武区人民检察院。按规定,检察院应在一个月内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10月16日,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检察院将龚建平案退回宣武分局,认定此案需要补充侦查。
刘晓庆主动撤诉 出版社要求赔偿 刘晓庆诉光明日报出版社《我把刘晓庆送上法庭》一书侵害其名誉权一案,已历时一年之久。日前,原告刘晓庆自动撤诉,但光明日报出版社却正式向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费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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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 丹:一处被忽视的点烟“闲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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