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农民中,一位是叫黄春红的女子,另一位是“全村惟一没盖新房子”的黄世璜。黄世璜学法律的动机和黄春红如出一辙:拿法律武器以求自保。他说他永远记得儿时的一件事:有一天他父亲脸色苍白地从外面走回来,原来父亲的手表、单车无故被扣了,父亲至死都不能释怀。
他们的考试动机原来是如此的简单,简单到了用“愤怒”两字足以概括。假如我们的执法人员有公平公正公开这个前提,还会有冤假错案出现吗?
最后,我想补充说明一下国家司法考试有多难:某中级法院36人参加考试,“全军覆灭”;某著名大学法学院的38名法学硕士参考,只通过13人。因此,广西的这两位农民就特别让我尊敬。(《工人日报》2002.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