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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接待不算贪污?

2002-10-3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0月24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广东省总工会前宣传教育部部长梁北源被控贪污14.1万元。在法庭上,梁北源对私吞公款的事实供认不讳,但声称并非想贪污,只是为请来访领导洗桑拿难以入账。

梁北源今年61岁,大学本科毕业,先后担任广东省工会宣教部副部长、部长,后被任命为助理巡视员,享受副厅级待遇。今年3月8日,他到广州市检察院自首,当日取保候审。

在法庭上,梁北源声称自己只动用了10万元公款。对于另外的4.1万元,梁辩称,他拿了这笔公款没有入账,主要是用来招待某些“来访领导”洗桑拿,入账不体面!梁还拿出一沓发票为证,认为自己是“为了工作”,这些活动虽违反党纪,但与贪污不沾边。公诉人认为,梁取得金钱在先,招待来宾在后,该做法已构成违法。

法院将择日对本案进行宣判。(《羊城晚报》200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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