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商业协会的一位处长对记者说:“有一次到北京开一个全国性的商品流通工作会议,其他人取笑我,一个民间组织人士怎么跑来开政府的会议呢?”
安徽省商业协会的确是一个四不像的组织。它既不是在民政部门注册的行业组织,又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政府部门。它是在2000年3月,安徽省商务厅撤销后成立的,由省经贸委直接管理,组织性质是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一是代管企业的单位改革;二是负责省经贸委委托的行业管理职责,如信息统计、生猪定点屠宰、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发放工作;三是指导成立专业协会,进行专业协会的管理工作。但令人费解的是,商会的名称听起来却像民间组织,但它的内部又设出“处长”的岗位。
安徽省的市级原商业局的改革更是“五花八门”。例如,淮北市商业局改为商业联合会是政府的直属部门,改革前后的职能基本没变;马鞍山市将商业局改为经贸发展公司,由206家中小企业组成注册资本为2.2亿元的实体;合肥市则将商业局改了一个字叫商务局。如此“五花八门”,以至在一次安徽省商品流通工作会议上,省商业协会的副会长曹阳对原安徽各市的商业局负责人说:“我不知如何称呼在座的诸位,就叫各位会长、局长、总经理吧。”
实际上,商业协会的职能应该是组织行业培训,向专业协会输送人才;代表行业进行反倾销、反垄断、反补贴等调查;参与地方或国家有关行业产品标准的制定;完成商品流通运行分析和预测工作。有学者认为,作为“第三角色”,协会不应该再按行政部门的设立来运作。因为作为非营利组织,它应有自己的运行规律与设立方式。(《中国商报》2002.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