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谁是“父母”?党和政府的干部是人民群众的“父母”,还是人民群众是党和政府干部的“父母”?这是涉及政治原则的问题,必须在思想上明确。
“父母官”是封建社会对官吏的称谓。封建社会官与民的关系,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压迫与被压迫的关系。当时,“父母官”在社会上是一种褒称,清官廉吏以“父母官”自勉,要求自己爱民惠民。
但是,把“父母官”的称谓移用到社会主义社会,则是完全错误的。党章规定,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把干部看做人民群众的父母,则违反了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活动主体的原理;违反了党章和宪法的规定;容易造成干部与群众的脱离。(《党建杂志》2002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