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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年却被宣布无效四川一男子状告民政局

2002-12-0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33岁的张丰是四川德阳铁路工人,1997年8月和李维结婚。1999年,张丰因工作需要调离四川,夫妻两地分居。去年1月,妻子说她爱上了另一个男人,要离婚。张丰劝说无效,2月26日,双方在旌阳区民政局办了协议离婚手续,孩子归张丰。

今年2月21日,张丰突然接到家乡民政部门的通知,以李维在办理离婚登记时患有精神病,无民事行为能力为由,宣布张丰和李维的离婚无效,要收回离婚证书。前妻怎么会有精神病呢?张丰经过调查认为,李维提供的依据是假的。

据张丰称,离婚后,李维喜欢上的那个男人又离她而去,加之父母的指责,使李维精神受到很大刺激,现确实患有精神病。可这是离婚以后才有的病,而当时的离婚手续应该是有效的。张丰遂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诉,但3次申诉均未成功,张丰将该民政局告上法庭。日前,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奇特的官司。(《羊城晚报》200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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