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0月29日,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商卫富有期徒刑五年、商庆仁有期徒刑五年、商卫红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村民们对商家的遭遇深表同情。因为商岩林每次发病都打人、毁物,邻里乡亲躲避不及,商家也为此先后四次上法庭平息纠纷。商岩林还扬言杀掉全家,烧毁房子,父亲曾挨过一刀。全家人都陷于恐惧之中。为给商岩林看病,商家花费14万余元,至今欠债8万余元。另外,商家还前后给他娶过四个老婆,期望借助爱情力量让他重获新生;请求民政等机构收留,然而有父母、兄妹的精神病患者,不符合被收留条件;多次咨询医生,能否用安乐死使他和全家得以解脱,终因法律所不允许而放弃。
此案给社会敲响了警钟。对一些给家庭、社会造成危害,而家庭无力管教的精神病患者,政府应建立有效的收容管理部门,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此类悲剧的重演。(《检察日报》200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