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数一多,周女士觉得丈夫在监视自己,她顺便也把赵先生的手机拿过来“研究”一下,看看打了什么号码,有些什么短信。最后两人都觉得生活被干涉,决定上法院离婚。
在法庭上,赵先生说,查看妻子的手机电话清单只是看看有没有搞错的话费。但是,妻子查看自己的手机信息完全是侵犯了自己的隐私。周女士则觉得,既然丈夫可以用这种办法“监视”自己,自己也可以查看他的信息。经过耐心工作,夫妻俩最终谅解了对方,撤销了离婚请求。
南京市玄武区法院法官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说,夫妻间也应当有隐私的空间,这些隐私和一般公民享有的隐私权是一样的。但夫妻间简单地相互查看手机,只要不将某些信息散布给其他人,就不算是侵权。(《家庭周末报》200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