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经审理调查后认为,华某使用健身器不当,是损害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但某体育发展公司在安装健身设施过程中,没有安装防止过度摇摆的装置,使其存在安全隐患,也应承担责任。为此,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近日作出终审判决,华某获赔28万余元。
主审法官称,此案给目前方兴未艾的居民区健身设施建设提了个醒。小区居民在开展体育锻炼的同时,安全始终是头等大事。应合理使用健身设施,避免意外发生。健身设施的制造者,更应加强和改进产品设计,尽到保障设施安全的义务。不能一摆了之,不闻不问。
(《解放日报》200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