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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租车公司是怎样发家的

2002-12-1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在北京,绝大部分出租车(约6.6万辆)都是在一个个出租公司的旗下。然而,一提起这些出租车公司,的哥的姐们无不怨声载道。在出了相当于车价款的一半或者比车价款更高的“风险抵押金”、“融资款”、“购车款”后,他们每个月还得上缴公司四五千元的“车份钱”,此外,还要接受来自公司的各种“管理”与“服务”。这样一来,虽然司机们每天要跑十几个小时,然而他们的月收入仅为1800多元。北京的一家家出租车公司正是伴随着的哥的姐的怨声载道发展起来的。

“空手套白狼”起家

2002年8月2日,北京圣达利出租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汇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是这样解释的:“1992年,许多朋友给我出点子,说办出租车公司不用花一分钱,而且肯定不赔钱。于是,我在城关镇西寺区村开了个证明,乡政府盖了个章,写个申请给市交通局,市交通局就开给我一个客运经营批准书,这样我就得到了50辆出租车的指标。”

1993年2月,张汇玉最初创办的事如意出租公司的营业执照办妥,没多久,张汇玉招了25个司机,收了整整120多万元司机的车款(融资款)。用这些钱,张汇玉接来了25辆昌河小面包车。就这样,凭着一纸批文,不花一分钱,张汇玉就办起了一家出租汽车公司。

“买车卖车”牟利

到1996年,凭借着收取司机的融资款、坐收司机按月上交的“车份钱”,张汇玉的公司拥有了46辆出租车。

这一年6月,张汇玉和所有北京市的出租车公司一样,接到了市里要求强制更新“面的”的命令。于是,他用公司帐上的钱(也就是出租司机们的钱)从司机手中按每辆3.8万元至4.5万元的价格将全公司的26辆“面的”收购到自己手中,然后将这些“小面”以同样的价格出售给非出租车行业。张汇玉一进一出一分钱没花,就“合理”地把出租司机的财产变魔术似地变成了自己的财产。

接着,张汇玉以11.5万元的价格购进了近30辆两厢夏利,然后以每辆13.5万元出售给招聘司机。1996年下半年,市政府下令整顿“变相卖车”,要求把卖给司机的车全都收回来。于是,张汇玉用与“收购面的”同样的手法先后收购了他卖给司机的全部出租车。每月的“车份钱”也由1000多元涨到了4000多元,另外每个司机还得给张汇玉交3万到5万的风险抵押金。

“兼并联合”做大

1996年,北京市鼓励出租车公司之间收购兼并。这一年4月,张汇玉以150万元收购了拥有28辆出租车的滨河出租公司。1997年10月,张汇玉又花290万元收购了一家拥有25辆车的出租公司。1998年,政府要求民营企业摘掉“红帽子”,张汇玉的公司一直挂名是村办企业,但“帽子一摘,企业就变成我个人的了”,张汇玉如是说。2000年,张汇玉又兼并了几家出租车公司,最后组建了拥有262辆出租车、资产近3千万元的圣达利出租车股份有限公司。

“现在,我的财产都是我个人的,与司机无关了。”张汇玉最后是这样补充的。

长期接手出租车纠纷案的北京实华德律师事务所方扬律师认为,这样“空手套白狼”起家的出租车公司至少占北京市出租公司的30%。更多的公司是自己先拿点钱购车,然后把车卖给司机,收来的司机个人款项不仅能还清公司借款还大有赚头。实质上还是以司机的资金起家的。(《中国经济时报》200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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