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我们约定要做一对自由前卫的夫妻,谁也不会把谁‘看’得太紧。看来一对夫妻再前卫再另类,在家庭基本建设资金被侵害时,反应还是像柴米夫妻一样。他也很反感我过问他的财务。我知道,是我们前卫浪漫的活法,导致夫妻之间散失了起码的信任。”
有人说,家庭纠纷的产生,七成是因家庭财权分配问题引起的。因此,从经济学的观点看,一个现代家庭的管理也应该和企业一样“产权清晰,责权明确”,不妨实行“夫妻一体,财务独立”的理财方式:夫妻双方婚前办理财产公证,在组建家庭之初即在银行开设各自的独立账户,保有自己的支配空间。如果夫妻有特殊的财务负担,如赡养费或父母生活费等,独立账户也较为方便。当然独立账户的建立必须是公开的,这样夫妻之间才有信任感。
在家庭日常支出上,夫妻双方每月从自己收入中提出约定数额的钱,建立家庭共同基金,双方还可约定一定金额以上的支出须经双方讨论后再决定,这么做还可以彼此控制不良的消费习惯,并随时调整理财策略。(《新华每日电讯》200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