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姓周的厂长对此直言不讳,他说,“灵寿一带很早就有红旗避邪一说,尤其是办企业时,经营者为求顺利都悬挂红旗。至于用国旗代替,是因为国旗不仅方便,而且显得企业更为正规。”他的这一说法得到了其他企业经营者的印证。
尤其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不少企业的国旗自从升挂上去之后就再也没有降下来过,原本鲜艳的五星红旗目前大多已失去了光泽,变得肮脏不堪,甚至支离破碎,呈布条状。
《国旗法》规定,“升挂国旗,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遇有恶劣天气,可以不升挂”。“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因此,迫切希望当地政府加强管理,对这些企业的违法行为予以纠正!(《燕赵都市报》200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