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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同名,是谁侵犯了姓名权

2002-12-1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大李的父亲名叫李承强,与大李同单位的小李新生一子也取名李承强。为此,大李指责小李侵犯了其父亲的姓名权,要求小李为儿子换名,不然就对小李不客气。小李则辩称大李强行要其子改名的行为已构成侵犯其子的姓名权。请问:到底是谁侵犯了谁的姓名权?

缪××

专家意见:

侵犯公民姓名权的形式有干涉、盗用和假冒三种。小李有权自主决定儿子的姓名,为其儿子起的名字与大李父亲相同,只能说是一种巧合。小李没有干涉、盗用和假冒大李父亲的姓名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大李父亲的名誉,且法律也没有规定不允许公民重名,因此不构成侵犯大李父亲的姓名权。大李如果仅仅以小李儿子的名字与其父亲的名字相同,就要求小李将其儿子改名,恰恰是侵犯了小李儿子的姓名权。(《解放日报》200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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