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市场准入门槛仍然过高。目前,非公有投资在银行、保险、证券、通信、石化、电力、轿车等将近30个产业领域面临着实际上的“限进”障碍。有些领域虽然允许民间资本涉足,但体制性障碍导致明显的不公平竞争。
第二,融资渠道不畅。中国资本市场目前已形成股票类、贷款类、债券类、基金类、项目融资类、财政支持类六大融资方式,但对非公有经济仅仅开放了短期信贷和大企业股票融资的渠道,远远满足不了非公企业融资的需求。
第三,税负不公,抑制非公有企业的投资扩张。一是双重征税,非公有企业除了缴纳税率为33%的企业所得税外,还要缴纳税率为20%的个人所得税。二是“低国民待遇”,外资、国有、集体企业享受的许多优惠政策都将私营企业排除在外。三是税收优惠打折扣。
第四,民间投资的法律保障不力,服务体系很不健全。目前,非公有企业在兼并国有企业、保护土地使用权和知识产权、明晰财产权等方面,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障。
张晖明教授指出,要加大民间投资力度,除了要调整和改革原有的金融体制、产业政策和就业政策,更要培育和营造认同私有制的文化氛围,而这才是治根治本。(《解放日报》2002.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