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黑龙江省鸡西市公交公司经人介绍认识了北京张某。据神通广大的“女强人”张某讲,她可以帮助鸡西公交公司入股北京公交线路,甚至可以买断北京某条公交线路的经营权,还出示了北京市交管局的批文。于是鸡西公交公司就与张某签订了合同,并交付了首笔20万元咨询费。然而,当鸡西公交公司要求复印张某手持的批文时,遭到拒绝。该公司对张某产生怀疑,经查询得知,根本就没有入股和买断公交线路的事。而此时的张某还在不停地与他们联系,汇报入股事项的“进展情况”。
5月27日,张某索要第二笔10万元的咨询费时被公安机关抓获。(《京华时报》2002.12.23王阳朱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