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老师说,当时他心里难过极了,他觉得站台里候车的人都在看他,“我受不了那种冷言冷语,想不到,这么大岁数了,还让人这么指责。”
北京的董大爷则说,他到山西省太原市串亲戚,坐公交车时拿出他的离休证,人家说,您这证是北京的,在我们这儿不行,不能优待。董大爷一提这事儿就一肚子气:“北京、太原不都是中国,咋还一个地方一个章程?”
北京市公交总公司服务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给离休人员提供乘车优待,是市公交总公司从2000年1月1日起推出的尊老敬老的举措。不过从实行那天起,就有想不通、不愿意执行的司售人员。这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经济因素,现在司售人员的工资、奖金都与票款挂钩,享受优待的老人多了,他们的收入必然会受影响;再就是,经常会抓到一些使用假优待证的老人,这也促使有些车对优待证产生了抵触情绪。
对于不同地区之间,互相不认对方优待证的问题,中国老龄协会权益部的同志是这样解释的:“现在虽然老年人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有原则规定,但并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对老年人的优待标准。比如,有的地方60岁以上的老人就有各种优待,有的地方要70岁以上,有的地方免费项目多、范围也大,而有的地方相对少一些,但不管是多是少,这些优待既不是对老人的施舍,也不是恩惠,而是社会对老年人的一份爱心。”
她还说,要在全国统一标准,不太容易,也不是一朝一夕能解决的。(《法制日报》20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