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经过调查了解到,目前一些公司违反劳动法的情况相当严重。
一封来自某著名外企一位员工的投诉信说,在蓟门饭店3号楼的一个房间,由惠普中国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员工共同组成的20多人工作小组正在开发中国民生银行的一个网上银行二期项目,在近4个月左右的时间,已经先后有7名员工因忍受不了这里频繁的无偿加班而宣布辞职。这里规定除周六外,员工每天的工作时间从早晨9时到晚上10时,周日也不例外。而且4个单位都没有按《劳动法》规定给予加班费。
在一家台资公司上班3年多的王先生,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表示,一切福利待遇比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但在其提出辞职、要求公司支付他应得的近4万元“社保”和公积金时,他才知道,公司并没有为自己上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北京晚报》20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