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并不怀疑警方最后道歉的诚意,我们也很愿意向他们知错就改的举动表示敬意。但是,我们仍然不能给这个事件的“圆满结束”打满分。如果我们回过头来认真检讨一下这个事件就会发现,这个事件的“圆满结束”,好像并不仅仅来自司法本身的纠错功能,还来自一种强大的外力——社会舆论。或者说,也许正是后者的力量才推动了前者纠错系统的启动。
去年8月事件发生后,报刊、电视、广播以及网络,所有媒体都进行了详尽的报道。4个多月来,事件的每一个变动和波折,均引起媒体的高度关注,而且,这次大部分媒体的指向惊人地一致,几乎是异口同声:警方人员涉嫌侵犯公民的隐私权。
现在我们可以问这样一个问题了:如果没有舆论的强烈关注,这个事件到底会向哪个方向发展?当事人的权利能不能最终得到维护?
公民的权利神圣而不可侵犯。但是当一个公民在和国家机器比如公安人员进行博弈时,常常是那么微弱和无助。此时,当司法不能自动地给他以救济时,舆论的力量显得多么的可贵。当然,我们并不迷信舆论的力量,就像我们不迷信司法救济一样。但是,我们迷信这样一个真理:任何缺少监督的权力都非常可怕。每一个人的命运都和你我相关。每一个人的命运都是我们命运的写照。每一个小人物的命运都能折射我们的命运。也许,延安这对夫妻的命运,没有我们的呼喊不会改变。而延安这起事件的“最后判决”,也许从此就给我们每个人私人生活的安宁加上了一道保险。每一人的命运都和你我相关,应珍视我们手中的每一项权利。(《北京青年报》20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