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磊平时就这样呆呆地坐着 |
2002年8月18日,延安市宝塔区万花派出所民警到一对夫妻家收缴黄碟和当事人发生冲突的事件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12月31日下午5点半,李晓凤(化名)搀着丈夫张磊(化名)走出了延安市宝塔区检察院的大门。就在刚才,他们同宝塔区专门成立的协调小组就有关人员赔礼道歉、补偿张磊的医疗费及误工费、对案件负有直接责任的领导和经办人员给予处理等方面达成协议。历时4个多月的“夫妻看黄碟”风波在2002年的最后一天终于有了结果。
民警说接到报警就该出警
2002年12月28日,延安市宝塔区万花乡。
万花派出所旁有一排热闹的临街小店,张磊的小诊所就在这排小店的最后一间,距派出所不到100米的距离。此时的小诊所门窗紧闭,与旁边人来人往的杂货店、药店和理发店比起来显得格外孤独和冷清。一位当地人告诉记者,这里已经好长时间不开门了。
见到记者,李晓凤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不愿想过去的事,想起来就难过。”面对整日神情恍惚、一语不发的丈夫,7月份刚刚登记结婚的李晓凤心里有说不出的难受。她强打起精神,向记者回忆起2002年8月18日发生的那段不愉快的经历。
“那天下午两点多,邻居开理发店的马二毛(化名)来到小诊所,借给我们三张光碟。晚上10点多,张磊拿出碟来放,碟的内容是一个外国女人在沐浴,画面上没有男人。看到一半时我们关了电视和影碟机睡了,这时候大概是10点40分左右。”
“11点左右,有人敲门说要看病,张磊的父亲在前屋睡觉,听见敲门,就起身开门,刚把门上面的插销拉开,门下面的暗锁还没来得及拉,就有四个人撞进来,把他推倒在靠墙的滑椅上,然后直奔我们的卧室。”李晓凤回忆说,“这四个人当时都没有穿警服,也没有出示警官证和搜查证。”
“我们当时睡得迷迷糊糊,屋里还亮着暗灯,一个矮胖男人说:‘有人举报你们看黄碟,快起来!’当时我们都没有穿衣服,他上来就揭开被子,同时另外两个人去取碟,要抱走电视机和影碟机。张磊拉过一条裤子穿了一半就赤脚下床阻止,一个高个胖子就把他反剪着手抓住头发按在床上。”
高个胖子和矮个胖子对张磊一阵乱打,张磊挣扎中好不容易挣脱了一只手,抄起窗户旁一根约1米长的棍子抡起来,打伤了民警尚继斌的左手。李晓凤见几个人打自己的丈夫,就胡乱套上衣服上去拉架。这时不知他们四人中的哪个人叫来了万花派出所所长贺红亮。
“贺红亮进来就抓住张磊的头发,用拳头打他的脸和脖子,打完后问那四个人:‘带手铐了吗?’四个人说:‘没有。’他又问:‘带绳子没有?’四个人也说没有。贺红亮说:‘带走!’高个胖子和矮个胖子就架着张磊出了卧室。”
在这期间,张磊的父亲一直被来人挡在卧室外面,见自己的儿子被带走就上去阻止,也被一起带走。当晚,老人被放了回来。
“他们把我和儿子带到万花派出所,带走时一路打(张磊),到了‘里面’还打。贺红亮把书本垫在张磊胸口,用拳头打他。”老人对记者说。
见丈夫和公公被带走,李晓凤赶忙打电话叫来亲戚赶到派出所,看到张磊坐在椅子上弯着腰,已经被打得吐了一地。贺红亮告诉李晓凤说,他们犯了传播淫秽物品罪和妨碍公务罪。当李晓凤的三哥质问为什么把人打成这样时,贺红亮说:“我把人打死了,一切后果由我自负。”他还对后来赶来采访的媒体记者说:“谁让你来的?没经我同意就来?”
8月19日,在缴纳了1000元暂扣款之后,张磊被放回了家。张磊的母亲心疼地说,张磊回来后,头上、胸口、腿上和背上都能看到被打过的黑红色伤痕。在延安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的诊断证明书上清清楚楚地写着:多处软组织挫伤(头、颈、两肩、胸壁、双膝)。
目前已被延安市公安局内部作出待岗处理的万花派出所所长贺红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肚子委屈:“那天晚上派出所接到举报电话,说有人放黄色影碟了,你们管不管?民警就去了。我们接到举报就必须出警,再说,我认为那个小诊所是公共场所,不能算是家。我们处理的不是夫妻看黄碟的问题,而是来收缴黄碟的。淫秽物品就应该收缴,放在家里不看也应该收缴。”
贺红亮不断强调民警也受了伤,对自己和民警动手打人以及民警当日未穿警服的事却始终只字未提。
派出所解释说赶上放假
张磊被放回了家,因为看黄碟而在邻里间引起的风言风语也随着时间的推移平静下去。一切都恢复了正常,小诊所照常开张,由于张磊为人细心负责,来诊所看病的人一直都很多。
然而,事情并没有过去。
10月21日下午两点,宝塔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突然将张磊从小诊所带走,随后以“涉嫌妨碍公务”将其刑事拘留,此时,距8月份的“黄碟事件”已经过去了两个多月。10月28日,宝塔公安分局向宝塔区人民检察院提交材料,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张磊。11月4日,宝塔区人民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予批捕张磊的决定,发回公安分局补充侦查。11月5日,刑拘了16天的张磊,以取保候审的形式被宝塔公安分局放回家。12月5日,宝塔公安分局以“案件撤销”为由,解除了对张磊的取保候审,1000元暂扣款同时返还当事人。由于这个事件派出所处理不当,不久后,上级对贺红亮作出了待岗处理的决定。
为什么张磊时隔两个多月后突然被刑拘,16天后又被放回家?为什么宝塔公安分局报请批捕张磊,后又将案件撤销?万花派出所所长贺红亮给记者的解释是:怕媒体乱炒,为缓解矛盾。
至于为什么时隔两个多月后才被刑拘,贺红亮的解释是:检察院前后就拖了十几天,又赶上十一放假。他向记者强调:“我们对案子的处理是很慎重的。”
贺红亮有些气愤地表示:“我可以坦然地说,撤销案件就是怕报纸和网上乱炒,是为了缓解矛盾。”宝塔公安分局的魏士平副局长也有些不平地对记者说:“这是为迎合‘大众心理’。”
对上级作出的待岗处理的决定,贺红亮显得有些不服气。“我犯了哪一条错误?”他不屑地对记者说,这不过是象征性处理一下,“这个所长我还是要当的。”
李晓凤的态度则很坚定:“要是仅对他进行待岗处理我们是绝对不会同意的。”
当事人一家决定状告派出所
11月5日下午4点半,被刑事拘留16天之久的张磊终于走出了宝塔公安分局看守所的大门。这16天,对一直没有见到他的家人来说显得格外漫长。终于盼到张磊被放出来,却发现他的精神有些不正常了。
李晓凤的姐姐回忆说:“出来后我问他,挨打了吗?他摇摇头说没有。他当时看上去有些呆,但还可以说话。”
11月6日,张磊被家人带到延安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检查,被初诊为出现精神障碍。7日,李晓凤和姐姐带着张磊到市公安局了解案件情况,张磊显得非常恐惧,他蹲在地上不住地发抖,把自己的手指头都咬破了。从那时起,张磊就再也不说话了。
11月8日,张磊住进延安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又因负担不起医疗费于11月12日出院(4天共花去1000余元)。记者见到医院的病历上写着:患者受精神刺激后出现精神异常,表现为不眠,发呆,有时哭笑无常,感到害怕,生活不能自理,反应迟钝,有自伤行为,有时捡烟头吃……问话不答,不能进行有效交谈,情感淡漠,精神运动抑制,自知力不全……出院诊断:急性应激性障碍。
张磊住院期间的主治医生、精神神经科的薛艺东大夫对这个病人还记忆犹新:“他当时住在医院住院部5楼的神经病房,看见什么人都害怕,看见铁窗也害怕。他经常蹲在墙边的地上,不敢抬头,像是认罪的样子。”
记者来到宝塔公安分局看守所了解张磊被刑拘时是否受到刺激,高所长说,张磊在所里很好,没有异常,出去的时候也很正常。听说张磊已经出现精神障碍,高所长显得很生气:“说他有精神障碍要有法医的鉴定。他百分之二百是装的!”
此时的张磊正躺在租来的窑洞新房里昏昏沉沉地睡着。醒着的时候,他总是躲开屋里的人呆呆地坐着,神情恐惧而忧郁。
心力交瘁的李晓凤说:“我现在最想给张磊看好病。我需要一个健康的丈夫,像以前一样。”
在来自北京市正平律师事务所的向阳律师帮助下,张磊一家人决定向司法部门提起诉讼。
纪检委书记向张磊一家道歉
在12月5日案件被撤销后,张磊和李晓凤以及家人多次向公安机关提出要求:有关人员赔礼道歉、补偿张磊的医疗费及误工费;处理对案件负有直接责任的领导和经办人员。
12月31日下午,宝塔区检察院三楼一间办公室里,由区政法委张副书记、区政府办公室雷主任和区信访局陈局长组成的专门协调小组同张磊、李晓凤的代理律师——北京正平律师事务所向阳律师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的商谈。双方最终在4个方面达成了协议:宝塔公安分局向当事人赔礼道歉;一次性补偿当事人医疗费及误工费人民币29137元;对办理本案有关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本协议为一次性处理协议,一经调解各方签字后即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反悔,更不得引起任何是非。
宝塔公安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孙书记诚恳地向张磊和李晓凤进行了赔礼道歉:“这件事情是(万花)派出所的事情,但派出所是分局的分支机构,分局对此事也有责任。这也算我们的一次教训,我们要认真剖析案情,举一反三,总结经验教训。我们对当事人造成的痛苦非常内疚,今天向你们赔礼道歉。你们两个还年轻,不要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希望你们今后好好过日子,奔小康。请相信我们会对案件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处理,并且会有一个结果。”
李晓凤哭了。历经4个多月的风波后,2002年的最后一天,事情终于有了一个合理的结局。
(《北京青年报》20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