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美国政府在2002年9月30日发布了一个计划,并准备将该方案经百姓讨论后提交国会表决,以使之成为法律。该计划规定:禁止任何制药厂向医生以及医疗保健部门的官员提供现金或其它“看得见的好处”;禁止制药厂给医生提供娱乐、旅游、餐饮等方面的补贴费;禁止以赞助开会或提供科研经费等名义对医生进行贿赂。
规定指出,如果今后还有企业公然违背这一行业自律规定,继续在处方药的销售和使用中搞不正之风,那么这些企业很可能会被控违反联邦反欺诈法律和禁止回扣交易的法规,严重者可以被告上法庭。(《青年参考》20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