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财政开始对政府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也就是对罚没收入实行“罚缴分离”,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票款分离”。
北京市财政局的一位负责人举例说,交通警察对违章司机不再现场“撕票收钱”,而是开具“罚款通知单”;违章司机凭通知单到指定银行缴罚款。罚款进入的不再是交通管理部门的账户,而是通过银行直接进入北京市地方国库。这意味着交通部门可以依据交通管理条例决定是否罚款,但无权收缴罚款,而且罚款的多少与他们的收入没有直接联系。对行政收费,执法机构也只能根据收费标准向缴费人开具统一的收费通知单,缴费人持票到指定银行缴费,而所交款项存入财政局在银行开设的“财政专户”。
“财政专户”的一大特点是“只进不出”。
从2003年开始,中央财政对中央各职能部门——即“中央级预算单位”的罚没、收费等所谓“预算外收入”都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包括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最高人民法院、海关总署和环保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外经贸部、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国税系统、海关系统等。
此前,财政部门上述改革已进行了多方面的铺垫工作,其中一项核心任务是彻底清理检查中央级预算单位的预算外收入账户。
长期以来,“谁收谁花”的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方式,使征收者产生“多收”的主观动机,也就是说,这是乱收费和乱罚款的罪魁祸首。这不仅加大了社会成本,滋生了政府官员的腐败,而且败坏了政府的形象。(《人民日报·海外版》200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