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名学生以“定性错误、于法无据”为由,将母校西南某学院告上法庭,要求学校撤消做出的勒令退学的行政处分决定,并以侵犯隐私权、名誉权为由要求学校赔偿损失100万元。重庆市南岸区法院已正式立案审理此案。
法院希望该事件能够和解,避免诉讼。在法院的调解下,学校最后的条件是:学生学位不可能授予;学生可以不在报纸上声明,但家长必须在两家全国性主要媒体上声明致歉;致歉必须明确承认子女的行为是不正当的性行为,学校的处分是正确的。至此,调解最终失败。
去年12月31日,法院给学校送达了关于暂停执行勒令退学处分决定的司法建议书。(《北京青年报》200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