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9月5日,北京市副市长张茅的述职评议在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此前,张茅副市长的述职评议经历了大半年,召开十多个座谈会。这样深入细致的工作保证了述职评议的真实、准确、客观、公正。
述职评议会现场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发放了《述职评议测评表》,并设置投票箱进行无记名投票,委员们的满意率为96%,基本满意率为4%。
政府官员在向人大常委会述职时,都用的是第一人称“我”,而不是过去常用的“我们”、“××党委”、“××领导班子”。这一角色转化表明,面对人民代表,官员们要做的是一种客观的自我评价和检讨,并要接受人民的指导、质询,此时他们的角色不再是领导,而是人民公仆。自己是由人民任命的,自己的一切职权都来自人民,因此,必须对人民负责。
北京市人大财经委办公室主任简勇参与组织了对三位政府官员的述职评议,她认为,述职评议目前仍然处于探索阶段,现在投入的时间和人力都太多,也就是成本太高。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另一位同志也认为,述职评议是地方人大自发尝试的一种新的监督形式,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探讨。现在评议的官员都是工作基础好、群众反映较好的,还没有尝试过评议群众反映较差的。如果评议表现一般的官员并且他们又被评议为“不称职”,是否就可作为罢免的理由?因此还需从理论、制度和法律上完善,以利于实践和操作。(《北京青年报》2003.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