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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奸女友竟为尝试滋味

2003-01-1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1年11月某晚,广州的阿明和女友阿丽在路上兜风时遇上朋友小吴等几人,遂一起去吃饭。坐下不久,阿丽去洗手间。小吴忽然心念一闪,问大家:“想不想试试轮奸是怎样的?”并伸手指向洗手间。这几名年龄从17岁到22岁不等的男孩,竟都附和了小吴的想法,其中也包括阿丽的男友阿明。

阿明以买烟为借口把阿丽支开,然后将准备好的“春药”偷偷加到阿丽的饮料中,但“春药”并没有起作用。

六人誓不罢休,当晚吴某等五人不顾阿丽的反抗强行对阿丽实施了轮奸,后又蒙上阿丽的眼睛,由阿明实施强奸。

案发后,其中四人相继被抓获归案。近日,法院分别判处四被告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案经办人郑凯法官认为,作案六名青少年都是对学习不感兴趣的失学学生,根本不知道强奸行为属于严重的刑事犯罪。希望青少年能正确树立人生观。(《羊城晚报》200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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