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安市下发《通知》,不得组织从事人体彩绘表演活动。而湖南衡阳警方把人体彩绘定性为淫秽活动,有两位模特为此可能要在班房里住上6个月到两年的时间。究竟如何理解人体彩绘?
中央美院副院长范迪安说,目前许多商业活动都以“人体彩绘”作为噱头进行一些粗制滥造的所谓艺术表演,导致人体艺术在逐渐变味,失去了艺术的意义。不能简单地把所有的人体艺术贬斥为色情表演。就国内的现状来说,“人体彩绘”不规范,缺乏相应的机制,比较无序。
国家法官学院院长郑成良、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伟等法律界人士认为,人体彩绘既有积极方面,也有消极方面。但如果因为存在问题就采取“一刀切”式的全盘否定显然是不妥的。有关法律法规未规定这种行为是黄色行为。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法规,公安部门是没有权力对模特采取限制其自由的行政措施和处罚的。(《北京青年报》《江南时报》2003.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