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根据知情人提供的线索,随意走进一家名叫“金色时光”的夜总会。
表演大厅9点半表演开始。一位女郎身着三点式在台上搔首弄姿,并不断做着各种下流动作,观众席上嘘声不断。夜总会的一位“妈咪”告诉记者:“大厅以前全脱,现在‘严打’不行,但在房间玩就全脱,因为我们老板是派出所的。”
第二天晚上,记者又随线人来到逸东酒店。走进酒店设在三楼的夜总会,这里的“妈咪”用对讲机喊进来两位小姐。小姐进来后,把表演大厅左侧玻璃房里的玻璃门挂上帘子,随着音乐边跳边脱,直到脱得一丝不挂。
10点半左右,记者走出这家夜总会,用公用电话向东莞市公安局樟木头分局举报。
公安局值班人员问:“跳脱衣舞?脱到什么程度?”
记者说:“全脱。”
值班人员表示:“没理由去检查!我也不能凭你一句话就相信。”
一直到凌晨1点多,也没看到当地公安人员去检查。(《京华时报》2003.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