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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管怎能剥夺我废品售卖权

2003-01-3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家住江苏徐州安居佳苑的姜女士说,上周日,她找到一名收取废品者到家中收废品,被保安拦住。保安说小区已指定收废品人,外面收废品的一律不准进小区。随后,小区废品收购人果然上门,开出的价格是报纸每500克0.35元,而市场上每500克0.40元以上,来人还说:“你不卖给我,你也卖不掉。因为小区现在不允许其他收废品的人进来收了。”无奈之下,姜女士只好低价出售了家中废品。她说:虽然只是几角钱的小问题,但小区这样剥夺我们住户的权益,是不是太没道理了?

对此,徐州律师程为善认为,居民有权自由选择交易人。小区如果强行剥夺居民的这一权利,就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

(《江苏法制报》200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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