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胜利的结缘是在1987年夏天,那时我23岁,是“扒界”上小有名气的“一枝梅”。那天上午,我登上了一辆公共汽车,盯住了一个老大娘的皮包。趁人不注意,我飞快地用刀片把皮包割开,把里面用报纸包的两大捆钞票塞进自己的包里。一会儿,老大娘突然惊叫了一声:“我的皮包怎么让人割开了!钱没了!我那1万元钱是为老头子治肝癌从亲戚那儿刚刚借来的呀!”大娘哭着把头往车门上撞,昏厥了过去。人们纷纷呼喊着老人,车向就近的一家医院驶去……
看着老人痛不欲生的面孔,我那颗久已麻木的心在一刹那恢复了,我想起了自己的身世:我出生在一个矿工之家,5岁那年,父亲在一次瓦斯爆炸中离别了我们。8岁时,母亲改嫁,继父是个酒鬼,三天两头就把母亲打得鬼哭狼嚎。刚刚14岁时,继父就把淫邪的目光盯向了我……初中没毕业,我就逃离了令我恐怖的家,成了“流浪女”,以后又成为令人不齿的“女扒手”。
我第一次痛责自己,悄悄地把报纸包塞还到老人的包里。老人在人们急切的呼救声中醒了,我贴近老人:“大娘,您看,报纸包这不还在这里吗!”我从黑色皮包里抖出了报纸包,老人惊讶万分,一把抓过报纸包抱在怀里。周围的人长嘘了一口气。大娘抓住了我的手:“闺女,你救了大娘一条命啊。”她说什么也要把我拉到她家里,割肉给我包饺子,亲热地和我唠嗑。这时胜利回来了。老人告诉我,这是她的大儿子,是刚从云南部队复员的,现在一家煤矿保卫科工作。
那年8月14日,在公共汽车上,我发现一位4O多岁的矮胖男人是条“大鱼”,正当我把钱包刚刚掏出要往包里放时,一双铁钳似的大手钳住了我的手腕,胜利把一副锃亮的手铐戴在了我的手腕上,在众人鄙夷的目光中,把我押进了派出所。
3个月后,我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在我被押往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的第三天,管教说外面有人会见我。谁会见我呢?自从我走上社会后,母亲、姐、弟也把我当做最大的耻辱远远避开了我。我多次出入少管所、拘留所,没有一个亲人来看望过我。
想不到,会见室里坐的竟然是胜利和他的母亲。一见胜利,气得我七窍生烟,拔腿就走。胜利的母亲拉住了我:“闺女,你的事儿胜利都和我说了,听说你的家庭不好,让你跟着遭了好多罪。你能把一万元钱还给我这个老太太,说明你不是一条道走到黑的。铁能生锈,可去掉铁锈,是可以铸成好钢的……”听罢老人的叙说,我一头扎在了老人的怀里。我找到了久违的母亲才会有的温馨疼爱。临走,胜利和母亲留给我200元钱和一件羊皮褥子。
不久,胜利给我写来了一封长达几千字的信。信中说,他和他母亲多次奔走,终于找到了我的母亲,劝服我母亲和姐、弟,让他们一起来帮我鼓起重新生活的勇气,并给我寄来了文学名著和其它书籍,勉励我在狱中学习文化知识,以备将来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接到胜利的信,我失眠了。
在胜利和婆婆、管教、母亲等亲人的鼓励下,我从自暴自弃、游戏人生中醒悟过来,积极改造。我参加了自学考试,取得法律、中文大专毕业文凭,提前一年零三个月解除刑期。
我开始了新的生活,可在心灵深处怎么也抹不去昨天的阴影。为帮我找份工作,胜利托了不少亲友,走了很多单位,可谁也不肯收留一个“女贼”。胜利把1000元钱塞给我说,开个小服装店怎么样?于是,我利用这1000元钱做起了服装店生意。
为省运费,我提着50多公斤的提包,往返数千公里,舍不得坐卧铺,一个面包,一瓶矿泉水就是一天。我终于挺了过来,小小的服装店有了起色,年底赢利2300多元。1992年1月18日,我和胜利终于走上了婚姻的红地毯。
婚后,我继续从事我的服装店生意,不久,就有了儿子张国。我们这个“偷”出来的姻缘竟也美丽如画。(《蓝盾》2003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