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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纪周狱中忏悔“千万不要再走我的路”

2003-02-1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卷入赖昌星走私大案并落马的原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2001年10月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已沦为阶下囚的李纪周在狱中写下了忏悔录。

李纪周在忏悔录中说:“我的堕落有四个教训。一是长期放松政治学习,放松思想改造。二是过多地与商人老板搅在一起。作为一名党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整天和商人老板特别是那些怀着不可告人目的的不法商人搅在一起,他们总会千方百计、不择手段地向你进攻,一不小心就会掉进泥坑中。三是没有管好自己的亲属,以致害了亲属。四是为情所动,因情害己。”

李纪周在忏悔录中说:“我愿做一个反面教材,用以教育和告诫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系统的干部,千万不要再走我的路。”(《北京娱乐信报》200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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