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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靖宇县贿赂奇闻

2003-02-1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据人民网报道:1月28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吉林省白山市原政协副主席,白山市统战部部长李铁成有期徒刑15年。

李铁成担任吉林省靖宇县副县长、县长,特别是1994年至2000年担任靖宇县县委书记期间,该县众多干部为了“政治前途”向李铁成行贿,总计144万元。吉林省检察院长达9页的“行贿人名单”显示,行贿者分布在县委、县政府机关各个部门,基层乡、镇机关,省直、中直企业等100多个单位,几乎没有“空白点”。全县科、处、局级干部,几乎无一人不向他行贿。在这个国家级贫困县,李贪官一年受贿44万元,相当于全县科局级以上公职人员全年工资总额的近80%。

这些行贿者不约而同地选择了“五大日子”行动:逢年,过节,李贪官3个子女结婚,李贪官手术住院,李贪官老母去世。因为,在这样的日子送钱物,“理由比较充分,形式上也顺乎情理,话题也似乎好找”。

而李贪官受人钱财后,“一般都能让行贿人‘心想事成’。如果在本县范围内‘安排’不了,他会千方百计地将行贿人‘协调’、‘推荐’到外县、乡镇担任要职”。

为了所谓的“政冶前途”,全县科、处、局级干部竟然全部向县委书记行贿,较之出一两个贪官,这种“升了级”的行贿更令人堪忧。(《北京法制报》200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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