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陈泳飞律师说:“这实在太可疑了,怎么有点像在卖孩子?”《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对于收养人身份有严格限制,收养关系当事人必须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收养人和送养人还都要交纳很多证明材料,“不是填张申请表那么简单。”
记者发现,在这个网站上,一共贴有近300名女孩的照片,供收养人“随意挑选”,大都是女孩的艺术照,在照片下,标明了孩子的姓名、身高、年龄、体重。根据网页上的介绍,这些女孩都是孤儿,年龄在5至13岁。基金会称“为她们办理了北京市正式户口,她们都健康活泼、聪明可爱”。
北京市儿童福利院的工作人员说,“我们这里需要认养的大都是有些残疾的孩子。健康的孩子谁还扔啊?”网站介绍,基金会成立于1994年,“是国家财政拨款建立起来的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儿童福利机构”,位于怀柔风景区。
民政部档案处的工作人员说,凡是全国性的社团都应该在此登记,可是他们没有此“基金会”的登记。
记者就有关情况致电北京市公安局网络监察处。工作人员说,他们会先查看一下网页,然后就有关情况展开调查。(《北京晨报》20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