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玩具绝大多数是给孩子们玩的。孩子是一张白纸,对他们要进行文明教育,用健康有益的东西——包括玩具,去陶冶他们的思想情操,使其健康成长。这是人人都明白的道理,但偏偏就有人见利忘义,置公德于不顾,干起这伤天害理的勾当。孩子在这类玩具下成长,将会怎么样?
报上说,在一些城市,工商部门对这类“流氓猪”“束手无策”——拿不出法规来查处这类东西,“去查也只能查营业执照,在玩具的经营范围内管不了太具体的玩具造型”。
这真是我们市场管理的悲哀。“流氓猪”式的案例由来已久,前些年,一些地方的玩具柜台上竟然摆上了当年日本鬼子所用武器的仿真玩具,还有那些臭名昭著的“恐怖玩具”、“恶心玩具”,等等。
这些年,我们出台了多少法律法规,难道就没有办法阻止“流氓猪”们横行无忌,荼毒社会?(《江南日报》200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