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着自己亲手植的杨树长大成材,牛玉琴却不能打它们的“主意”,“砍树要经过林业局等部门的批准,否则就是滥伐”。牛玉琴疑惑了,自己种的树为何没有处理权?法律的规定是否有漏洞?
在2002年人大会上,牛玉琴曾提出这个问题,结果当地政府比照“退耕还林”标准,每亩给她补助10元钱。但作为人大代表的牛玉琴想得更长远,村里还有别的人种树治沙,他们的利益如何得到保障?牛玉琴认为,国家林业管理部门应该出台一项法律(法规),鼓励人们种树治沙,让那些为了社会公益而去种树的人得到适当的补偿,提高人们参加社会公益事业的热情。(《检察日报》200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