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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本质是农村政改滞后

2003-03-1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李昌平,原湖北省监利县棋盘乡党委书记,2000年3月,他致信朱镕基总理(《我向总理说实话》),引起中央对三农问题的关注。当年9月他辞去乡党委书记职务,开始流浪生活。现客居北京,任《中国改革》杂志社“农村版”副主编,专门研究“三农问题”。近日,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三农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李昌平认为,“三农”问题本质上就是农村政治体制改革滞后甚至反向操作带来的问题。

80年代,农村政治改革开放与经济改革开放是基本同步的。分田单干把农民从人民公社体制下解放出来,农村改革因此取得了巨大成功,这时的改革可以说是“事半功倍”。而90年代的农村改革则是“事倍功半”,原因就在于农村政治改革开放的步伐停了下来。不仅如此,很多部门的权力大举渗透到农村,在农村攫取利益,致使农村经济改革开放的成果遭受了巨大的损失。

农村政治改革开放的逻辑过程应该是“官权退、民权进”。而实际操作是,借加强对农村经济和社会的管理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之名,反其道而为之。官权不仅没有退,相反还前进了。例如,1985年以前,一个乡镇政府的财税所一般3人左右。到后来,财税所分成了财政所和国税所及地税所,人员增加到100多人,致使农村税费现在已经不够发县乡干部的工资了。一个小农经济的农村社会,要支撑越来越庞大的农村上层建筑,显然是无法承受的。

李昌平认为,增加农民收入不是一个经济问题,而是一个政治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突破口是调整社会各阶层的占有社会政治经济资源分配关系,首要的问题是减少对农民的歧视,扩大农民的权力。改革就必须放活农民、放活民间组织和放活基层政府。可以说,农村改革开放的大业,三步还只走了“放活农民”大半步,即放活了农村劳动力,但还没有给农民工与城市工人同等的劳动待遇。

“放活组织”非常紧迫,现在,农村最稀缺的是民间组织资源。没有丰富的民间组织资源,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村民自治就会成为假自治。没有民间组织的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小农根本无法应对资本的垄断。

“放活基层政府”就是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说的“权为民所用”的指示,就是老百姓需要当地政府有什么功能,就构建什么样的政府。总之,对乡村社区内阻碍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一切部门,对损害最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切特权,都必须有计划地主动退出。

李昌平最后说,我们伸手管农民的事,比农民自己管差得很远,且成本高出许多倍。20多年的改革实践证明这是一个真理。所以,我主张“政府少为农民作主,让农民多作政府的主。”(《21世纪环球报道》200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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