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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犯人消费权益受保护

2003-03-2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日前,上海市提篮桥监狱特别为犯人度身定做了《罪犯消费者保护条例》。该条例规定,犯人可以在大墙内的超市购买到肥皂、零食、快餐面、牙刷等物品,享有与大墙外的消费者同等待遇,即犯人一旦发现在超市中购买的物品发生质量问题时,可以通过保护中心和超市交涉,如果发生了法律纠纷,还能通过消协打官司。(《北京晨报》200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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