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先生在工作中受伤,本该打工伤赔偿官司,被告也应是其供职单位喷泉公司,为什么他要与俱乐部打“人身损害赔偿”官司呢?
梁先生的代理律师简正德揭开了谜底: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同样的损害,工伤赔偿标准大大低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比如,工伤赔偿中就没有抚养费这一项,而人身损害赔偿中就有。具体到梁先生的案件,如果按前者计算,他最多只能得到4.5万元的赔偿;而如果按后者计算,则可能会得到12万元的赔偿。这就是说,“受工伤还不如被汽车撞伤赔得多”。
近日,该案在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开庭审理,法官当庭宣判,认为原告梁先生受的是工伤,是受《劳动法》调整的范畴,因此驳回了梁先生的上诉请求。(《信息时报》2003.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