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方直喊冤 其负责人王惠茹女士认为,电影局这种禁映理由很牵强,“我们没有拿到放映发行许可令,绝对不会擅自发行,给我们颁发发行放映许可令,我们就可以发行放映!”同时,王女士强调,一些地区的院线和影院对该片进行的“激情宣传”,与发行方没有关系,尤其是把媒体关于该片的一些夸大炒作也归咎于他们,这一点怎么也说不通!
错究竟在谁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电影市场,尤其在一些中小城市,一部正规的影片经常被影院宣传成禁片一样,以达到招徕观众的目的。《米》片的被禁不妨理解为管理部门透露出来的一个信号,置身电影“产业化”大背景下来思索《米》片被禁,其实正是产业化进程中无法避免的一个问题:以何种方式来规范发行、放映方的宣传。(《江南时报》200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