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任用干部之前,都要召开书记办公会,先定出一个“调子”,把想用的人(其实是送了钱的人)框进去,然后由组织部门下去“找人”,符合意图的,就按组织部门选定的方案提交常委会讨论通过,否则就推倒重来。在这种看似无懈可击的“正常程序”中,李铁成不显山不露水地完成了一笔笔权钱交易。
你说我任人惟亲、卖官鬻爵,我可是按“正常程序”办的,并没有违反组织原则。你说我不讲民主、独断专行,我可是经过常委会集体讨论研究的,完全符合规定程序。
腐败行径之所以能够在“正常程序”中畅行无阻,原因是多方面的,而缺乏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有效监督,则是其中的主要原因。(《工人日报》2003.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