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学费”成了决策失误的挡箭牌,看得多了,人们近乎麻木。反正花的是公款,错就错了吧。
决策失误总是难免的,好心办坏事尚可体谅,积极补救也算悔过,但有很多失误源自不负责任、不顾实际、好大喜功,甚至仅仅为了表现“政绩”,这就有问题了。拿着纳税人、劳动者的血汗钱去折腾、糟蹋,为个人“贴金”,应算玩忽职守,有渎职之嫌。应该查清楚,定性质,按党纪国法去办。
或曰,失误是前任造孽,我来纠正,何错之有?这恰恰指出了问题的另一面:有人交了“学费”,不仅未被追究,反而有了“政绩”,甚至升迁了。这种怪现象一旦成了“规律”,我们的领导干部就光交“学费”不“毕业”了。(《工人日报》2003.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