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头”都有比较固定的供血源。田某把四五十个卖血人的联系方式都记在一个通讯录上,至于他们住在哪里、干什么工作、身体状况如何,他都不清楚,只是见面认识,卖血时只要拨一个电话就行,分完钱走人,谁也不跟谁来往。
田某说自己刚刚摸着点门道,与那些“拼大头”的相比,只是小角色。他们行踪不定,只有每次抽完血发钱时才能看到人影。他们能打入医院内部,跟多家医院建立联系,有时能组织一二百人参加。组织一次就能挣一万多块钱。
普通人群感染艾滋病的可能性只有万分之一,而卖血这一高危人群的感染率却可高达百分之一。因而,严把血源关已是当务之急。国家明确规定,除血站之外的任何医疗机构都无权采集血液、血浆,然而,据业内人士透露,哈市仍有一些医院的工作人员私自联系血源,与“血头”接触,从中牟利。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日前,哈尔滨市南岗区检察院已对田某提起公诉。(《中国消费者报》2003.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