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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立法禁食野生动物

2003-05-1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在深圳市,吃食野生动物将变成违法行为。深圳市不仅将对野生动物的捕杀、销售者加大处罚力度,对食客也要明确惩罚措施,通过立法管住食客的嘴。食客不仅不能食用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连食用“三有”(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也可能被视为非法而受到处罚。商家使用“野味”招牌也将被禁止。(《深圳商报》200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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