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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说教育凭“券”供应

2003-05-1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教育券是指政府把教育经费折算成一定数额的有价证券(即教育券)发给每位学生,家长可为子女选择任何学校就读。而学校把所收集的教育券向政府兑换现金,用以支付办学费用。

浙江省长兴县2001年9月在全国率先进行“教育券”制度试验,推出了三种“教育券”:一是扶持民办学校、面向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义务教育类教育券,面额为500元;二是促进职业技术教育,面向职业类学校的职业技术教育券,面额为300元~800元;三是为了补助贫困家庭的本县中小学生的补助教育券。

北京师范大学比较教育研究所曲恒昌教授认为,“教育券”最关键、最核心的实质是效益与公平。长兴县刚实行了一年,侧重在平等、公平上,今后应侧重在如何使两者兼顾。

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黄新茂认为,现在“就近入学”的模式从长远看缺乏竞争机制,不利于办学质量提高,借“教育券”之力促进良性竞争、实现适度择校,不失为一种解决途径。中央教科所研究员程方平表示,义务教育投入在我国许多地区还不明朗,长兴县通过“教育券”将教育经费公开化、透明化,使其成为一种看得见的福利,让老百姓放心、满意;老百姓手中有了切实的选择权,就握有了激活学校活力和竞争力的“金钥匙”。(《社会科学报》20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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